雨傘運動清場在即,有很多思考,行動像是沒有結果,但這幾個月香港變了很多。
從開頭我對香港政治不太熱心,到每天都急著去看報紙,看新聞,走在街上觀察,跟熟識的朋友詳談,甚至在街上與不認識的人平水相逢但也可以高談闊論一番。在旺角,我覺得很安全(一直至有警察清場)。很久未見過這種沒有界限,沒有隔膜的「拎咪」在街上演講。亦久未見過公眾咁有公得心,互相幫助,自行清潔垃圾及用掃把清潔街上的水漬。放在地上的個人物品都不擔心會被人拿去,有學生哥席地而坐一邊把黃絲帶封上一個扣針,一邊放入箱,供人自取。這種守規距及自發我真的想也不曾想像過。就是頭一個月,連等lift也會有人很耐心地去守著部lift,等埋其他人入晒才按上關門。人與人之間好像多了一點關愛,少了一點自私及冷膜。街上的鄰舍就是自己的兄弟姊妹,守望相助。金鐘更令人大開眼界,自由的創作,藝術品層出不窮,要幾大有幾大,一幅幅長達幾層樓的畫或標語滿佈天橋,樓梯,街道上的柱,燈,石等,都可以成為藝術的一部份。廁所更清潔整齊得叫人嚇呆,日用品林朗滿目,應有盡有,更重要是慷慨的互相分享。那不是一個沒需要法律的小社會嗎?當然,人能維持這種高道德水平多久,就不得而知了。
人的訴求很簡單,要真普選,因為香港選舉制度的不公平,永遠不能令市民選出一個自己想選的人。立法會不就是代表市民嗎?因為功能組別的怪胎,就選全港市民對某一項政制投反對票,立法會都可以通過,因為功能組別很多議席都是自動當選,就算香港年青人來個好像台灣的選舉,反轉以往的投票定規,對香港亦分別不大,無補於是,正正因為香港有功能組別。唉,眼見社會不公平,有錢的可以自動享有更多權益,香港土生土長的市民被邊緣化。這一代可能還可以,下一代真不敢想像。心有不甘,但亦頗灰。
我也想問作為一個基督徒應怎樣看政治?上街,不合法喎,但對於政府的政策已呻訴無門,多次遊行,去信,進諌都毫無進展時,上街也許是最後的博一博。其實外國上街抗議根本很平常,你有需要,覺得社會對你不公平,我很諒解,也不會埋怨你的上街阻住我,同樣地,當我有需要時,我上街或許會令你受阻,但你亦不會微言半句,更可能一同參與,互相支持。這才是自由民主。但我不明白為何今天社會不公,我上街,為你或你後代爭取更好的未來,卻被你一句阻住晒而要承擔不共載天之罪?我很想做一個調查,訪問反對佔中的人仕,若果 Ferguson (Michael Brown) 事件,以及 Eric Garner 事件發生在香港,你會不會上街,又或者若你身處美國,你又會否參與抗議?或許你會說句,不同人種,不犯著我,我中立吧.... 唉。。。這種各家自掃門前雪的心態就正正是問題所在。要是Michael Brown and Eric Garner 是我們同族同國,而你聽到別人一句中立或警察做合理的事啫,相信你或者會有另一番體會。
其實Ferguson 同香港雨傘運動,無不相似的地方,可惜的是,地方的不同,就出現了很不同的結果。然而,我只希望明天少一些暴力,明天少一些血腥。
1 comment:
人在北京,無辦法在上香港的街頭親身去體現這一切,但我以身為香港人、為我們的公民質素而感到無比驕傲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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