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得每次看創世紀的創造起源及人類犯罪吃禁果時,我都會問自己,究竟 神不許人吃多少棵樹的果子。同時,我也會問自己,若人先吃了生命樹的果子,再吃分別善惡樹的果子,結果又會如何?
在創世紀的二章16-17節說:「耶和華 神吩咐他(亞當)說:「園中各樣樹上的果子,你可以隨意吃,只是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,你不可以吃,因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。」這句話好像是說,神是不許人吃一棵樹上的果子而已,而且,死是犯罪後的刑罰,但當亞當和夏娃吃了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後,耶和華又說:「那人已經與我們相似,能知道善惡,現在恐怕他伸手又摘生命樹的果子吃,就永遠活著。」耶和華 神便打發他出伊甸園去,耕種他所自出之土。(三:22-23) 這不就說明了其實人不可以吃「分別善惡樹」及「生命樹」的果子嗎?而且,神是否妒忌人可以知善惡,懂分辨,後才不許人得永生,所以逐亞當夏娃離開伊甸園以涉心頭之憤,以死去懲罰人?
細看內容,發現次序其實是非常重要的。耶和華 神對亞當的吩咐是不能吃一棵(分別善惡)樹的果子而已,所以我深信,若亞當先吃了生命樹上的果子,他是可以再吃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的,但這結局只會令人在永遠的痛苦深淵中存在。為何次序不同了,亞當就不能吃生命樹上的果子?原因也是出於神的愛,而不是責罰。當人仍然與神聯繫時,人可以自由吃生命樹上的果子,得著永遠的生命。因為與主聯繫的生命是美善,是完滿,是令人滿足的。但當人犯了罪,生命帶來了殘缺,不完整,並與主的聯繫失去了,只有朝向痛苦,傷害,傷心,及更多的罪。而這殘缺的生命若然要永遠地存留,實在是一個懲罰而不是一個祝福。試想想,若亞當夏娃得著永生,他們活到今天看到的會是令人興奮的事,還是一段段傷心的事?眼見自已的兒子自相殘殺,惡貫滿盈,甚至罪惡令神要用洪水滅世,他們是永永遠遠地快樂生活下去嗎?死亡也許是 神給人最大的祝福。若是神不願意人有永生,那麼為何祂要遣派耶穌基督來到世上,洗淨人的罪,使人再次與神聯繫?一切也是出於愛。次序必需是,先洗去罪,再次與神結聯,再得著永生。
近日因著友人離世,深深感到活著的人的傷痛。若然人要永遠地活著,去承受這個充滿罪的世界所帶來的傷害,是何等的痛苦,是極重的刑罰。然而,「人人都有一死,死後且有審判。」 神是公義的,人人的機會都是平等;死亡,只是人走往與主聯繫的開始,那麼一看,死亡原來是祝福,是憐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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