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直都很喜歡以下的一句金句:
「已有的事, 後必再有, 已行的事,
後必再行, 日光之下並無新事。」(傳一:9)
喜歡不是因為它的負面訊息, 而是因為它的真確及無容至異。人所作的事,
實在很有限。沒有一件是新事, 從人而作的實在沒有新事。但從神而來,
就有新事。因為神自己是創造者。衪不就是創造天地的那位? 衪不是從一句話造天造地嗎?
衪不是從一堆泥造人嗎? 只要一口衪的氣, 就給了人靈魂。
神蹟就是新事。何謂神蹟? 神蹟就是超自然的事, 就是平常人做不到,
沒能力做, 有時想也想像不到的事。試想想十災, 紅海分開, 天降嗎哪鵪鶉,
那有一件是我們可以自己做到? 然而, 我們只要憑著信心向主求, 就可以做出超越自己, 超越自然的新事。
「若有人在基督裡, 他就是新造的人。舊事已過, 都變成新的了。」(林後五:18) 使人的靈魂得救就是新事,
更是在我們沒有想過的時刻, 在沒有想像過的情況下發生。當人讓神介入自己的生命時, 新的一頁就展開, 新生命就誕生, 從前是沉迷煙, 酒, 毒, 性, 電玩, 等等, 都可以藉著基督而改寫了生命, 這明明就是人憑自己不能做成的, 不就是新事? 不就是神蹟? 或許我們並沒有明顯的人生問題, 但那不濟的舊我, 卻把自己挷手挷腳, 神早已為你我生命預備了一份神蹟。降服於主, 使我們不但成為新造的人,
更能成為新事的一部份, 締造生命的神蹟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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